晨报讯(记者 常旭)近期,辽宁省将招录3465名公务员及92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,8月17日开始报名。
昨日,此消息一出,一些人开始蓄势待发。记者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解答。
在读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报考
问: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(本科生)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?
答: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、本科生(专升本)虽然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,但由于其身份仍为学生,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。
问:2008、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?
答: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、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,其户口、档案、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,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(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)、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,可按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。
应届生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
问:“三个计划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是否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?
答:201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个计划”人员,可以按2008、2009年未派遣人员对待,按应届毕业生报考,也可报考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;2010年前服务期满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,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。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,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。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,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
低保和贫困家庭可减免考务费
问: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?
答:考试考务费以省财政厅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依据,按每科50元/人标准收取。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,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。
问: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?
答: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,凭家庭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(复印件);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,凭家庭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扶贫办(部门)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(复印件),按属地原则,于8月18日至20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,报考省直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,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。
今年公考职位不调剂
问: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?
答:招录机关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审核通过之前,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。通过招录机关照片审核的报考者,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。
问:能调剂吗?
答: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(工作人员)不实施调剂政策。
考试分为行政能力测验、申论
问:报考者如何备考?
答:根据今年的考试大纲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,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、数量关系、判断推理、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。申论试卷分为给定资料和申论两部分,申论要求全部为主观性试题。